詹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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爵士——很明显,他把佛雷当成了头。
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。
“霍斯特公爵不行了,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,对抗兰尼斯特。
两军多次交战。
” “嗨,到处都在交战。
打算上哪儿去啊,爵士?” “去君临。
”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。
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。
“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。
上次听人说,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,带着十万大军,手持一把魔剑。
” 詹姆握紧手铐,暗暗拧了拧,希望把它弄断。
妈的,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。
“如果我是你,会避开国王大道,”男人续道,“听说路上糟透了,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,还有无数游荡的‘残人’,照谁都抢。
” “都是些寄生虫而已,”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,“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。
” “请原谅,爵士,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,双拳难敌四手,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。
”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。
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,詹姆心想,一边再拧了拧手铐。
铁环又冷又硬,毫不动摇,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。
“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,”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,“在女泉城买马,然后沿暮谷城、罗斯比一路南下,应该不会卷入战火。
”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。
“你到不了女泉城,离这儿不到三十里,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,堵住了河道,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。
再说,即便你过得了这关,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。
还有闪电大王,他到处出没,随意穿越河流,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,从不停止。
” “谁是闪电大王?”克里奥爵士询问。
“您不知道,爵士?就是贝里伯爵啊。
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,犹如晴空中的闪电,所以得了这个外号。
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。
” 一剑下去,谁都会完蛋,詹姆心想。
“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?” “是啊,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。
” 没错,能跟劳勃·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。
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,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,劳勃听了轰然大笑,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。
“或许我没资格反对,”他说,“但依我之见,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。
” “正是如此,”他们的主人附和,“就算过了红鹿岛,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,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。
听人说,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,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。
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,或是贝里伯爵,或是其他人,谁知道呢。
” “或许没有人。
”布蕾妮坚持。
“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,小姐……如果我是您,就从这里离开河流,穿越陆地,如果远离大道,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,小心隐藏……啊,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,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。
”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。
“这么做,也得有马才行。
” “这里有马,”詹姆指出,“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。
” “没错,这里有马,”不是店家的店家说,“正好有三匹,但它们是不卖的。
” 詹姆没法忍住笑,“那当然喽,但瞧瞧总可以吧。
” 布蕾妮皱起眉头,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。
过了一会儿,她勉强道,“去瞧瞧吧。
”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。
马厩很久未经清理,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,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,嗡嗡响着飞来飞去,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。
目光所及确实只有三匹马,它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;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,一匹半瞎的老白马,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,深灰色斑纹,挺有精神头。
“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。
”所谓的业主宣布。
“你打哪儿弄的?”布蕾妮想弄清楚。
“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,”男人说,“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。
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,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,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。
在这儿,我给你瞧。
”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,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,现在几乎成了褐黄。
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,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,“好啊,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。
”他检查犁马的腿,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。
“灰马给一块金币,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,”他劝告布蕾妮,“犁马算一块银币。
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,他还该倒找钱咧。
” “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,爵士。
”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。
“每匹一枚金龙。
” 男人眨眨眼,伸手去够金币,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,缩了回去。
“我不知道……想走的时候,不能骑金币,饿的时候也不能吃。
” “我们的船也是你的,”她说,“走上游还是往下游,随你挑。
” “让我尝尝金子。
”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,咬了咬。
“嗯,不错不错,十足真金。
那么,三枚金龙加上小船?” “他敲你竹杠呢,妞儿。
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。
“霍斯特公爵不行了,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,对抗兰尼斯特。
两军多次交战。
” “嗨,到处都在交战。
打算上哪儿去啊,爵士?” “去君临。
”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。
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。
“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。
上次听人说,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,带着十万大军,手持一把魔剑。
” 詹姆握紧手铐,暗暗拧了拧,希望把它弄断。
妈的,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。
“如果我是你,会避开国王大道,”男人续道,“听说路上糟透了,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,还有无数游荡的‘残人’,照谁都抢。
” “都是些寄生虫而已,”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,“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。
” “请原谅,爵士,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,双拳难敌四手,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。
”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。
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,詹姆心想,一边再拧了拧手铐。
铁环又冷又硬,毫不动摇,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。
“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,”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,“在女泉城买马,然后沿暮谷城、罗斯比一路南下,应该不会卷入战火。
”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。
“你到不了女泉城,离这儿不到三十里,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,堵住了河道,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。
再说,即便你过得了这关,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。
还有闪电大王,他到处出没,随意穿越河流,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,从不停止。
” “谁是闪电大王?”克里奥爵士询问。
“您不知道,爵士?就是贝里伯爵啊。
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,犹如晴空中的闪电,所以得了这个外号。
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。
” 一剑下去,谁都会完蛋,詹姆心想。
“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?” “是啊,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。
” 没错,能跟劳勃·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。
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,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,劳勃听了轰然大笑,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。
“或许我没资格反对,”他说,“但依我之见,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。
” “正是如此,”他们的主人附和,“就算过了红鹿岛,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,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。
听人说,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,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。
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,或是贝里伯爵,或是其他人,谁知道呢。
” “或许没有人。
”布蕾妮坚持。
“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,小姐……如果我是您,就从这里离开河流,穿越陆地,如果远离大道,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,小心隐藏……啊,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,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。
”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。
“这么做,也得有马才行。
” “这里有马,”詹姆指出,“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。
” “没错,这里有马,”不是店家的店家说,“正好有三匹,但它们是不卖的。
” 詹姆没法忍住笑,“那当然喽,但瞧瞧总可以吧。
” 布蕾妮皱起眉头,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。
过了一会儿,她勉强道,“去瞧瞧吧。
”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。
马厩很久未经清理,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,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,嗡嗡响着飞来飞去,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。
目光所及确实只有三匹马,它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;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,一匹半瞎的老白马,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,深灰色斑纹,挺有精神头。
“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。
”所谓的业主宣布。
“你打哪儿弄的?”布蕾妮想弄清楚。
“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,”男人说,“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。
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,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,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。
在这儿,我给你瞧。
”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,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,现在几乎成了褐黄。
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,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,“好啊,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。
”他检查犁马的腿,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。
“灰马给一块金币,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,”他劝告布蕾妮,“犁马算一块银币。
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,他还该倒找钱咧。
” “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,爵士。
”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。
“每匹一枚金龙。
” 男人眨眨眼,伸手去够金币,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,缩了回去。
“我不知道……想走的时候,不能骑金币,饿的时候也不能吃。
” “我们的船也是你的,”她说,“走上游还是往下游,随你挑。
” “让我尝尝金子。
”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,咬了咬。
“嗯,不错不错,十足真金。
那么,三枚金龙加上小船?” “他敲你竹杠呢,妞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