珊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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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来。
珊莎听见衣服撕裂,接着是轻轻的脚步,渐行渐远。
良久,她爬下床来,孤身一人。
他的袍子掉在地上,紧揉成一团,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。
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,唯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。
凉风习习,吹得窗户“砰砰”作响。
珊莎好冷。
她抖开撕裂的白袍,裹住身子缩在地板,瑟瑟发抖。
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,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。
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,一声比一声急促。
珊莎正在纳闷,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,接着是第三口……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,街道与塔楼,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。
她撇开袍子,走到窗边。
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,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,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。
她忆起劳勃国王驾崩时曾经敲过钟,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。
这不是悲哀的丧钟,而是欢欣的乐章。
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、欢呼。
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。
他跌跌撞撞走进门,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,胡乱地跳起舞来,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。
他的话,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。
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,只是情绪充满欢悦。
当他终于放下她时,她已头晕眼花,喘不过气。
“怎么了?”她紧抓住一根床柱,“发生什么了?快告诉我!” “结束了!结束了!结束了!城市得救了!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,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,没有人知道,没有人在乎。
他的军队崩溃了,我们的危机解除了。
杀的杀,逃的逃,投降的投降,是的!噢,明亮的旗帜啊!旗帜,琼琪,旗帜!您有酒吗?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。
是的!您知道吗?您安全了!” “到底怎么回事!”珊莎用力摇他。
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,一边双脚轮换着跳,差点摔倒。
“当河流还在燃烧时,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。
河流啊,史坦尼斯正在渡河,却被从后袭击。
噢,真想再当上骑士,参加这光荣的战役!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,有的拔腿就跑,更多的屈膝投降,高呼蓝礼万岁!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?我是听奥斯尼·凯特布莱克说的,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,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,他的人也这么说,金袍子也这么说。
我们得救了,亲爱的!他们沿着玫瑰大道,顺着河岸而来,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,灰尘靴边飞扬,甲胄染成灰色,只有——噢!旗帜明亮,金色的玫瑰,金色的狮子,所有的一切: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,罗宛的金树,塔利的健步猎人,雷德温的葡萄,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。
所有的西方人,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!泰温公爵坐镇北岸,指挥右翼,蓝道·塔利统领中军,梅斯·提利尔负责左路,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。
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,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。
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?您知道吗?您知道吗?您知道吗?” “罗柏?”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,但是…… “是蓝礼大人!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,金鹿角上闪耀火光!他手持长枪,勇不可挡!他一马当先,将古德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,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。
蓝礼,蓝礼,蓝礼万岁!噢!明亮的旗帜啊,亲爱的珊莎!噢!真想再当上骑士!”
珊莎听见衣服撕裂,接着是轻轻的脚步,渐行渐远。
良久,她爬下床来,孤身一人。
他的袍子掉在地上,紧揉成一团,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。
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,唯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。
凉风习习,吹得窗户“砰砰”作响。
珊莎好冷。
她抖开撕裂的白袍,裹住身子缩在地板,瑟瑟发抖。
她不知自己躺了多久,直到听见钟声从城市彼端传来。
那是青铜的低沉轰鸣,一声比一声急促。
珊莎正在纳闷,另一口钟也随即加入,接着是第三口……钟声响彻山丘和谷地,街道与塔楼,传遍君临的每一个角落。
她撇开袍子,走到窗边。
黎明的第一丝曙光刚从东方显现,红堡的钟也响起来了,汇入自贝勒大圣堂七座水晶高塔上流泻出来的汹汹之音。
她忆起劳勃国王驾崩时曾经敲过钟,但这次听起来不一样。
这不是悲哀的丧钟,而是欢欣的乐章。
她听见街上的人们也在喊叫、欢呼。
给她报信的是唐托斯爵士。
他跌跌撞撞走进门,用松垮的胳膊抱起珊莎,胡乱地跳起舞来,一边语无伦次地呼喝。
他的话,珊莎一个字也没听清。
他跟昨天的猎狗一样醉得厉害,只是情绪充满欢悦。
当他终于放下她时,她已头晕眼花,喘不过气。
“怎么了?”她紧抓住一根床柱,“发生什么了?快告诉我!” “结束了!结束了!结束了!城市得救了!史坦尼斯公爵战死了,史坦尼斯公爵逃跑了,没有人知道,没有人在乎。
他的军队崩溃了,我们的危机解除了。
杀的杀,逃的逃,投降的投降,是的!噢,明亮的旗帜啊!旗帜,琼琪,旗帜!您有酒吗?我们该为今天干一杯。
是的!您知道吗?您安全了!” “到底怎么回事!”珊莎用力摇他。
唐托斯爵士一边大笑,一边双脚轮换着跳,差点摔倒。
“当河流还在燃烧时,他们穿过灰烬掩杀而来。
河流啊,史坦尼斯正在渡河,却被从后袭击。
噢,真想再当上骑士,参加这光荣的战役!据说他的人几乎没作抵抗,有的拔腿就跑,更多的屈膝投降,高呼蓝礼万岁!史坦尼斯听到会作何感想啊?我是听奥斯尼·凯特布莱克说的,他是听奥斯蒙爵士说的,现在巴隆爵士回来了,他的人也这么说,金袍子也这么说。
我们得救了,亲爱的!他们沿着玫瑰大道,顺着河岸而来,穿越被史坦尼斯烧焦的土地,灰尘靴边飞扬,甲胄染成灰色,只有——噢!旗帜明亮,金色的玫瑰,金色的狮子,所有的一切:马尔布兰的燃烧之树,罗宛的金树,塔利的健步猎人,雷德温的葡萄,以及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的橡树之叶。
所有的西方人,高庭和凯岩城的全部力量!泰温公爵坐镇北岸,指挥右翼,蓝道·塔利统领中军,梅斯·提利尔负责左路,但胜利的关键在于咱们的前锋。
他们像长枪穿透南瓜一般击溃史坦尼斯的部队,个个都像咆哮的钢甲恶魔。
您知道前锋由谁带领吗?您知道吗?您知道吗?您知道吗?” “罗柏?”这样的期望太不切实际,但是…… “是蓝礼大人!蓝礼大人全身耀眼绿甲,金鹿角上闪耀火光!他手持长枪,勇不可挡!他一马当先,将古德·莫里根爵士挑落马下,随后又杀了十来个了不得的骑士。
蓝礼,蓝礼,蓝礼万岁!噢!明亮的旗帜啊,亲爱的珊莎!噢!真想再当上骑士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