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哄娘开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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庞北拎着兔子,不得不说,这家伙的个头不小。

     野兔子是没有家养的兔子大的,但手上这个,少说也有七斤了。

     这是怎么吃这么大的? 庞北都觉得好奇,这么大的公兔子,庞北拎着回家,小家伙在路上一直盯着兔子看。

     那口水就一直止不住的在嘴巴里,她不敢流出来。

    容易冻伤嘴角。

     庞北现在的住处,是山上的一座小木屋。

     这是庞北姥爷在山上守山留下的,可这些年他下炕都费劲,根本没有办法上山打猎了。

     打猎这事儿,不是一群人能做的,人多,基本上就是把猎物往外赶,猎物走了,要是猛兽没吃的,先就会对村子下手。

     过去,在山林里到处都是猛兽,村子里是需要一个守山人。

     一般都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,他们不住在村子里,就在山上过活。

     而守山人,就如从村子的守护神,随时保护着村子的周边安稳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 一旦野猪进村,把庄稼祸害了,那村子里就惨了。

     尤其是这个年月,关于这个年月,庞北时常能听到老人提起一个词。

     那就叫做“低标准”。

     这就是当年苏俄撤走专家,要求国家还债时候的事情,虽然地里面有粮食,但不能吃,都是用来还债的。

     低标准的时候,大家饿的别说野菜了,就算是树皮都扒光了。

     不过深山里,基本上不受什么影响,只是公社的社员粮食标准下降到了每人每天二两粮食。

     区区二两,哪里能吃的饱? 尤其还遇到了三年自然灾害,日子更难过。

     而这个时候,说实话,能过好日子的,也就是藏在深山里的猎人了。

     至于为什么,要强调藏在深山里。

     那是因为要是不偏僻,那你就等着“私占国家公共财产”的批判吧! 就因为在林子里摘点果子就被抓的又不是没有。

     好在庞北所处的地方是位处于长白山之中的依春,这地方刚刚设立地级市不久。

     所以,而且,这地方地广人稀,尤其是他所处的青龙沟,那更是深山老林的,几乎是被人遗忘的角落。

     只要上山,基本上也没有人管。

     那时候,很多犯罪的人都会往山里跑,基本上进了山就安全了。

     所以,庞北断定,在山里打猎是眼下唯一的出路,只不过要怎么才能得到公社大队队长的认可才行。

     守山人不吃公粮,但还要为公社工作,所以作为报酬,他是被允许在山上自行采摘和打猎的。

     只要你履行责任,基本上你干啥谁都不会管你。

     尤其是,那年月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。

     只要你不上山开垦种地,那就没有任何问题。

     山上打猎,是眼下唯一能让母亲和妹妹吃饱饭的办法。

     提着兔子回来,在一个栅栏残缺不全的小屋外,庞北看到了母亲踮着脚在等儿女回来。

     看到母亲,庞茜兴奋的一路小跑的过去:“娘!娘!你看看,哥抓了兔子回来!晚上能吃肉肉了!” 母亲吕秀兰看到儿子回来,眼泪控制不住的往外流。

     他们靠着的山,村子里的老猎人都不敢进山。

     因为大家都在传,这山上有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