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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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说,阿芹也不寻根究底,只道:“遇到要花钱的事,怎么就来不得梅吟诗社?这里又不是不给工钱,我现下的工钱是一个月五钱银子,吃住没得花销,我差不多全能存下呢。

    ” 阿媛心道,自己当初自然也算过,按与阿芹一致的工钱,一年下来能存到差不多六两银子,这对她来说也是项不错的收入了,而且能助她脱离吴有德。

     可那毕竟是暂时的。

    自从家里没钱也没东西可当之后,吴有德就时常问自己要钱。

    如果自己离开,吴有德哪日缺钱了,迟早能找到这里来。

    当初他还未大变时,是晓得这个地方的。

     阿媛是良籍,不可卖身于梅吟诗社,只能签订契约来做长工。

    不受人身约束自是好事,可若吴有德真的找上门来,梅吟诗社便无法庇护于她,因她的身份首先是属于自家的。

    吴有德虽是后爹,毕竟算是家人,他若蛮狠起来,梅吟诗社的一干娘子如何抵挡得住,再者,别人又凭什么帮助自己一个长工,不是无端添了麻烦么?只怕闹得凶了,只能毁了那契约,让自己回家去,如此一来,自己做工攒下的钱财还是便宜了吴有德。

     去枕水镇其他地方谋生?从前她确实这么想,只要那些糕点铺子愿意请她,包吃包住工钱少些她也乐意。

    如今越发了解了吴有德的德行,便知道不可行。

    吴有德要是缺钱了,只怕枕水镇挨个找,迟早能找到她。

     逃走?去一个吴有德无法找到的地方?这也很难。

    且不说她一个女子有没有本事独自去外地谋生,就是有,那还需得到官府的路引。

    若无路引,离开所居地百里之外,便要治罪了。

    而她一个小女子,要弄到官府颁发的路引,并不是那么容易。

    外出经商?出远门探亲?你要是编不出个正当的,禁得起核实的由头,这路引便拿不到手了。

     再者,阿媛与吴有德的户帖尚属一户,她成婚之前,很难凭正当理由分割而出。

    没有户帖在身,她走到哪里,只怕都要被当做了黑户。

     若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阿芹身上,结果却是不同。

    阿芹是奴籍,梅吟诗社就是她的主家,主家对她支配的权利绝然大过父母。

    若是阿芹家里人想从她这里拿点钱,而阿芹不愿意,主家替她说句话,这钱家里人便不敢要了,只能苦苦去求阿芹。

     作者有话要说:  许多天前,就把签约合同寄出了,到今天了也没把签约状态改过来,倒不是心急,就是状态不改的话,经常遇到审核,章节一锁,就看不到了。

    鉴于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状态改了,如果遇到被锁的情况,大家就第二天看吧,反正最近也更得挺晚的,么么,晚安! ☆、第9章 阿媛知阿芹在这些事情上头脑简单,便不与她多絮叨,只道:“我这件事,花的钱真是特别多,光来这边做工是远远不够的。

    我这一年,将我娘以前操办的糕点生意又做了起来,已经存到不少钱了,你不必替我担心。

    也因这样,少了空闲,我才没来找你,今日估摸着这里人少,我才来的。

    你今日晓得了,便莫要告诉几位娘子。

    未来的事情不可知,人要为自己多留后路,说不准哪日我又需得回了梅吟诗社,可不想在几位娘子面前存了不好的印象。

    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