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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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我就不做这种事了。

     两个人在一起,总归需要一个人做家务。

    还不仅仅是做饭洗衣服。

    电器坏了,门坏了,或者是其他的家庭琐事,搬东西啦,采购啦,这些,我不是没有做过,很少做。

    我对身体健康和安危看得很重。

    老娘和新民也一个劲地提醒我,有什么事,喊他们做好了,千万不要自己逞强。

    也不要喊外面的人帮忙,我看不到,万一碰到了坏人,我很吃亏的。

     那么,我大概,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。

    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。

    她,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,总会比我先去,那么到时候,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?而新民哥,有他自己的家庭。

    工作,老婆,孩子,朋友,不可能随叫随到,尽管他是这么承诺的。

     只是还有谁,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么可靠呢? 那么,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。

     翻来覆去地想,想得我都头炸了,脾气一天大过一天。

    我还算有理智,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,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,最倒霉的,就是始作俑者,欧鹏了。

     但是欧鹏,并不是很敏感的人,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,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。

    他高兴,就顺着我,不高兴,就不露面。

    而这,更让我烦躁。

    总觉得,他并不那么在乎我。

     天热了,他给我买了T恤,粉红色的,同事们都说好好看,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。

    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么颜色,却也知道,这种颜色,一般是女孩子穿。

    “no,no,no,”阿标说,“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。

    ” 我很骚包吗?说不清楚。

    不过我这人,无所谓,更何况,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,反正别人也看不到,就当,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。

     第14章 14 脸上长疙瘩了。

    天热的缘故,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。

    上火的原因,说不出来,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。

    说老实话,这家伙,成了我的心病。

    床笫之欢,变得频繁而火爆,好几次,我都要发脾气。

    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,又舍不得把这家伙驱逐出我的领土。

     我很喜欢他,毋庸置疑。

    越来越喜欢他,也是事实,因此,对他的期待和要求也在增加,可是,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。

     老娘帮我收拾床单,换上了麻将席,装上了电风扇,可是不管用。

    就算楼层很高,就算自然风不错,我还是觉得热。

    更加让我热的是,老娘不断地催我去相亲,眼盲的,看得见的,各种各样的女人。

    比我大的,比我小的。

    做服务生的,卖菜的,都有。

    我并不认为别人配不上我。

    作为盲人,其实是我配不上人家。

    问题是,我越来越笃定,我还是想找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这话,没法跟老娘说。

     催得急了,我就假装生气――我还真没有生气的权利,跟老娘说,还想潇洒几年,不愿意就背负起家庭的负担。

    老娘气急败坏,骂道:“你那床单上面,乱七八糟的,不找个女人,怕你憋出病来。

    你要喜欢谁,也明说啊!你们店里的?” 我被臊得脸更加地红了。

    老天,每次我都还注意了的,怎么还留下了罪证?臊得我,跑到阳台上拼命地跑跑步机,直到老娘无可奈何地蔫蔫地离开。

     晴娃娃的故事连播,对我的帮助并不大。

    她的故事里,并没有我这样的人出现。

    盲人,打工仔,同志,看上去脾气甚好,实际上名堂蛮多的男人。

    缺乏安全感,同时又不能给别人以安全感。

     我像个鸵鸟,回避现实,只知道苟且活着,偶尔,贪求一点点快乐。

     我更加想念新民哥。

    早就知道不可能的事情,也不会抱什么奢望。

    可是跟新民哥在一起,我最觉得舒服,觉得生活有滋有味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欧鹏给我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