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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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岁时,数九寒冬,他被继母拖到胡同里赤脚罚站。

     “十个瘸子九个坏,还有一个王八蛋!”孩子们从他身边跑过,轰笑着。

     “别听他们。

    你只是腿不好,他们是脑子不好,一辈子都完蛋。

    ”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说,“走,去我家吃饭去。

    ” “你叫什么?”男孩吸溜着鼻涕,低声问。

     “胡同女侠。

    ” 十六岁时,他去外地上大学。

    开朗的少女是他生活里唯一的光,但那一句“我喜欢你”哽在他喉咙里,始终没有吐出来。

     蜷缩在黑暗的野兽是配不上太阳的,陈冬忆想。

     二十八岁时,他博士毕业,著书立作,学成归来。

    他终于鼓足勇气站在对方面前,而女人却不知道遭遇了什么变故,好像完全不记得自己了。

     但这都不重要。

     他能在漫长而压抑的思念里,熬过一个个酷热寒冬,便也能熬得过这段缺失的记忆。

     因为我从未见过太阳, 直到我遇见了你。

     【时常失忆的胡同女侠VS疯批天才少年】,男主不良于行。

    青梅竹马,暗恋题材,治愈向 第2章手机 太阳还没落山,一盏盏华灯已上,这座辉煌的都市从来没有耐心等待。

     “榕树里”咖啡厅里聚满了下班后的年轻人,热闹的好像九十年的迪厅。

    王思年跟在服务员后面,在偌大的咖啡厅里绕的迷迷糊糊,突然觉得这黑乎乎的设计好像盘丝洞。

     高琳琳今天请了假,来得早,占了个卡座。

    她看着精神还好,大波浪卷打理的整整齐齐,一丝不苟的化了大红口红,只是双眼皮肿着,想来是今天哭狠了。

     还没等王思年坐下,高琳琳就用格外轻快的语气招呼道:“喝点儿什么?我请客。

    ” 她这人从大学认识那会就这样,要强,天大的事也没有面子重要。

     王思年没有戳破她的伪装,接过菜单:“这么好,那我可要宰大户了,这单子上贵的东西一样来一杯吧。

    ” 嘴里开着玩笑,手上指着猕猴桃汁跟服务员说:“来杯这个,冰的。

    ” “不喝咖啡?”高琳琳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 王思年动了动被高跟鞋磨得生疼的脚,“戒了。

    ” 高琳琳到像是悟出来什么:“这是在备孕呢?” 还没等王思年回答,她突然有点落寞的说:“真好。

    ” 这天再这么聊下去就不成了,再说王思年也没有秀恩爱的心情,干脆单刀直入:“你还好吗?” “成城这个狗日的!”这一声河东狮吼吓了王思年一跳,说话的人却不是高琳琳,而是刚刚急匆匆赶来的大学同学肖爽。

     “你也来了。

    ”王思年有些诧异,以为高琳琳这次来只是找她参谋,没想到把直肠子肖爽也叫上了。

     难不成是真想分手? “琳琳今天和我一说,可把我给气坏了,这tm什么玩意,在一起这么多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