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四十五章 你这个朋友,我交定了!

关灯
这个权,当然是指权财之杖。

     鹬蚌相争,渔翁得利。

     拉尔斯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: 华山之巅。

     寒风阵阵。

     两大高手屏息对峙,气氛凝重而紧张。

     一场大战,一触即发。

     而白夜和拉尔斯就躲在旁边,一脸兴奋。

     等两人打起来,打个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 他们再跳出来哈哈大笑,反派无疑了。

     可是,就在这个关键时刻。

     两人居然联合到了一起,成功把白夜和拉尔斯反杀。

     “等等!” 拉尔斯一个激灵,怎么会想到失败这一幕了? 难道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? 冥冥中在暗示什么? 拉尔斯说道:“老板,毕竟是别人的地盘,两个人都是‘大气运’之人,我们想着当反派,最后不会被反杀吧?” 反杀当然不是真反杀。

     顶多是演变成交易阁大军压境。

     真正破灭一界罢了。

     要花多好多钱呢。

     成本就高了。

     “谁说我们要当反派了?”白夜说道,“我们是要当主角的小伙伴啊!” “哈?” 拉尔斯觉得,自己还是跟BOSS队的BOSS们一起混,比较有优越感。

     不是白夜智商碾压。

     而是精神病人思路广。

     他拉尔斯真的跟不上,只能当当捧哏。

     “主角的小伙伴,可是非常有前途的职业。

    ”白夜说道,“你不是当得好好的吗?不要废话了,你先回去,说跟丢我了。

    失而复得,才会珍惜。

    ” “……” “你说我如此英俊潇洒,当个男二,没有什么问题吧?”白夜看着拉尔斯说道。

     拉尔斯连连点头。

     没问题,没问题。

     这年头,就流行英俊不凡,各种牛逼的男二,还有菜得抠脚的男一。

     只是,男二的下场大多数都不太好啊。

     “老板,记得要逆袭一把,不要真的当了男二啊。

    ”拉尔斯说完,直接跳楼。

     整理了一下衣服,他走进房子里面。

     “人呢?” 房子里面,林枫正在心疼房门——两扇。

     分别是地下室的门,还有房子的大门,都被白夜给撞飞了。

     这神经病,神经归神经,力气还真大。

     看到拉尔斯两手空空地回来,林枫顿时就不高兴了。

     门都没了,难道人也给跑了? “跟丢了,跑的比狗——比马还快。

    ”拉尔斯一如既往地冷言冷语。

     “该死的!” 林枫低骂了一句。

     如果是真·神经病,跑了也就跑了。

     但那个明显不是一般的神经病,就这么跑了。

     闹出事情怎么办? 好在林枫小房子的所在,是在城市的郊区。

     距离热闹的城区足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时间。

     那个神经病短时间内跑到城区的概率不大。

     “找吧,一起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