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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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这间教室拿回被好友借走的琴,却无意间看到这一幕,朝野怔愣住,双眸微张。

    银白色碎发散落额前,宛如神明亲生雕刻的脸庞一般陷入黄昏之时的阴影中。

    在被陌生情愫疯狂汹涌全身时,朝野安静地站立,背脊挺拔,他的眼中倒映陈姝琳的身影。

    周遭操场的嬉闹全部消失殆尽,只剩下他剧烈的心跳声。

    歌曲,是能直击灵魂的。一个人、一个生命体从内心中迸发出来的无穷的生命力,摇滚是一次他们喜爱摇滚的人跟这个世界最直率的表白。

    她的外表很普通,矮小,头发扎成低马尾绑在脑后。一如既往是体恤长裤,脖颈上挂着卡套绳子,朴素无华。

    但是这一刻,她又那么的美。

    轮廓被夕阳镀上金色的光,是火焰,是暖阳。

    扬起飞舞的眉,垂下的眼睫。身心沉浸演奏里,在空无一人的教室,她姿态悠闲,这样的矮小女生,弹琴传递出来的力量情感热烈,直击人心。

    【琳姐,快看门口!】

    系统急促的话让陈姝琳停下,下意识望向门口。

    银白色发的男人站在门口,是朝野。他的发丝有些凌乱,身后还背着琴包,直直的看着她,英俊冷隽的脸上是一种难言的神情。

    似乎在看着她愣神。

    那种神情她描述不出来,但是他给予人遥不可及的距离感,她感觉到似乎在慢慢消退。

    他眼睫忽闪,回过神来了。

    如冰山融化成涓涓流水一样,眉眼间是平和安静。

    他又对她笑了笑,鼓起掌。

    “很好听。”

    陈姝琳耳朵有些痒,她略微不自在,不去看帅哥了,毕竟放飞自我被看到,有些尴尬。

    她闷声回复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摇滚吗?”

    这是什么问题啊?

    陈姝琳揉了揉脑袋,本就乱糟糟的头发被她揉的更乱了。

    被人直白的问这种问题,真的会有些小害羞,难为情。

    但是也没扭捏太久,她笑了笑,大大方方地回答:

    “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这句简单而又坚定的回复,深深直击朝野的内心。

    傍晚。

    黄昏。

    晚风。

    她。

    他心如擂鼓。

    乐队潮男哥(6)

    【太感动了,琳姐,你真的好会现在已经和朝野一起逛校园了!果然我说这个世界很适合你吧。】

    [去死。]

    内心充斥无语,陈姝琳不想和这脑子里都是恋爱的系统多费什么话了。只是聊个天而已……

    虽然这事情的走向是她所没想到的。

    她今晚的目的很简单,来学校退个款,顺便卖琴。

    在教室的即兴演出被人看到,本来和朝野不熟,只不过前几天打过牌的交情,她简单交谈几句,为了早些离开,和朝野交谈时开口说来学校的目的。

    她告诉了朝野,她在等吉他社社长孙明宇,恰好朝野也是跟她等待同一个人,而那位要买她琴的妹子说在食堂吃饭,要等一会再来操场找她,所以两人才待在一起。

    于是!她此时此刻,和那位校草级别人物、百万粉丝网红、她的“攻略对象”朝野,并肩走在操场上。

    可喜可贺!(并不)

    陈姝琳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身旁朝野聊天,在一片嘈杂的环境中,他的声音不急不缓,令人心情舒畅。都是两人感兴趣的音乐、摇滚话题,一路上没有冷场。

    他们聊了sexpistols,亚洲那些个玩朋克摇滚的,也聊了国摇。

    操场上许多人的关注像一枚枚飞镖,钉准她,窃窃私语时,脸上带着不可思议,她是明白的啦

    她这长相这么普通的女人,怎么跟大帅哥走一起啊。

    这就不得不感叹:音乐真有魅力。

    能让两个陌生人慢慢地产生交集,竟也有惺惺相惜。

    陈姝琳看了眼朝野,她得抬头,身旁的朝野比她高太多了,她头连肩膀都没够到。

    橘黄色路灯照映朝野脸部的轮廓十分清晰,银发色泽如同皎月,下颚线弧度优美,像是从漫画走进现实的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