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外1那里是我的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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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为这个名字,是他爹给他起的。

     本意是想叫他有所作为,不过在他还是个浑小子的时期,理所当然地将它理解作了为所欲为的意思。

     他是这么想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
     陆为从小就是白水村的霸王,不爱读书,就爱摸鱼上树,或是拿爆竹炸泥塘,全村的孩子都怕他,但都不敢轻易招惹他,总是见着他就跑,几番“姑息养奸”下来,把陆为的性子养得越来越暴戾乖张。

     白水村的孩子不敢招惹他,原因有二。

     一是,陆为这人,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,从小就是个大块头。

    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身强体壮的孩子太少见了,就村里那些同龄人的体格子,陆为一拳打哭一个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 第二个原因,大概要归结到陆为他妈身上。

     陆为他妈,出嫁前就是白水村里的人,父母亲戚都是本村人。

    出嫁之后她再也没回过家,直到守了寡,才带着小孩回来。

     回来了,才知道自家的爹妈在三年饥荒的时候全死光了,屋子被村里其他人占了不说,连祖坟都被人填了盖了新屋。

     原本死了男人,独自带个娃的陆为妈精神就不太好,回到村里受了几番刺激,便直接得了癔症,整天疯疯癫癫的,再也不像个正常人了。

     陆为妈带着陆为在白水村生活,不许任何人跟陆为说话。

     她看不见的时候还好,只要她看见了,必定拿着把菜刀冲出来,叫嚷着“滚开,都给我滚,别害死我儿子”,势必要把陆为身边的每个人都赶走。

     七八岁的时候,正是最爱结交小友的年纪,虽然脾气臭,陆为也曾经在村子里有过两三个玩得来的伙伴。

    可惜某回几个孩子在田上玩耍,正巧遇到了陆为妈。

    那几个孩子当然就是被她吓跑了,而陆为只能灰溜溜地回到家里,被拎到家中摆着的那个牌位前,脑袋磕在地上。

     陆为妈就在一旁,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。

     “这世上的人,每个人,都想害死我们!你爸爸已经被害死了,你可千万不能被他们害死啊!” 七八岁的小小陆为哪会听得懂妈妈在说什么。

     小孩是没有死亡的概念的。

    在陆为的生命尚未出现一个人,向他解释什么是死亡的时候,死就成为了他的生活中最常出现的字眼。

     他的妈妈总是在告诉他,全世界都想害死他。

    他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世界,他的世界就是白水村,他的全世界就是白水村里的人。

     白水村的人不想害死他,他们似乎都在躲着他。

    “害死”似乎变成了一件毫无威胁的事,他从来也没有受到过来自同村人的死亡威胁。

     这样的反差,潜移默化地,就让陆为失去了人类作为动物,对于死亡的那种天生畏惧感。

    死亡于他而言似乎从不是一件严肃的话题,反而是个疯魔者的玩笑。

     他会坐在摇摇欲坠的树梢,走在水库边的堤坝,把自己埋在冬天的湖里。

     像是某种莫名的默契,正巧,村里人管陆为他妈叫“城里来的疯婆子”,管陆为叫“不知死活的臭小子”。

    一个疯,一个不知死活,也正说中了这娘俩的特色。

     疯婆子家的臭小子,在很小的时候还能交到几个玩伴,但被疯婆子拿着刀驱赶的次数多了,久而久之,陆为再也没有了伙伴朋友。

     他不爱读书,螺丝屁股坐不住学校的凳子。

    每次不想读书了,反正老师也不管他,就任性地将功课都抛下,一个人走出了学堂。

     没有朋友,对于小小的陆为来说当然是寂寞的。

    不能跟人玩,他就跟村里的阿猫阿狗玩,跟水塘里的鱼玩。

     可那些动物再怎么有趣,玩着玩着也就腻了。

     陆为于是喜欢上了爬山。

     白水村四面环山。

     第一次登上白水村南边那个山头,是个下雨天。

    山路泥泞湿滑,从山脚看上去,瞧不见一个人影。

     雨水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,砸在陆为的身上,把他淋得湿漉漉的。

     他虽然人小,但走路稳健得很,每一步都稳稳当当地踩着,一脚脚爬到了山顶。

     那是陆为第一次发现,在白水村外头还有村子,在这座山的远处,还有更高的山。

    他的世界从此不再只有白水村,而出现了更广阔的天地。

     渐渐地,这座山头成为了陆为在成长过程中打发时间的去处。

    每当无事的时候,他就会坐到那座山的最顶上,眺望着山脚的白水村,也眺望着这座山之外的世界。

     每每看见那些高远的、辽阔的景色,那些无人作伴的孤单都再也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 山水日复一日,光阴年复一年。

    就这样,陆为见证着白水村渐渐开起了合作社,修起了通往村外的公路,再也不是那个闭塞封闭的小村庄。

     而坐在山尖尖上的那个少年,也从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渐渐长大,块头又高又壮实,很有个顶天立地的模样了。

     如果没有差池,陆为会像绝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叛逆孩子一样,年幼时靠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村里作威作福一阵子。

    等到他慢慢长大,亲自扛着锄头下田耕种了,也会逐渐明事理懂是非,然后赡养自己疯了的老母,再娶个邻村的姑娘当老婆。

     差池出现在陆为十六岁那年。

     那年,他早就不上学了。

    白水村照着临省富裕村子的经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,陆为家只有他和他妈两个人,能承包的土地不多,但亲力亲为地耕种,也够两口人吃饭。

     他妈年纪上来之后,虽然还是疯疯癫癫的,但也没有了拿刀砍人的力气。

    脑袋不好,肠胃生了毛病,还中了风半身不遂。

    前年的冬天发烧,把喉咙也烧哑了,从此连话都不会说。

    整日里躺在床上做个活死人,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不同。

     陆为对这个疯妈没什么感情,可每天屙屎屙尿还是伺候在床前,没有过什么疏漏。

     陆为十六岁的那年夏天,白水村来了个外人,说自己是陆为的叔叔。

    那时陆为刚在田里忙完,坐在山尖尖上看太阳,在山上抓兔子的村人说自家来了个什么叔叔,他还以为是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的。

    下山满身大汗地去了村口,看见来人,却是个西装革履的文化人。

     文化人见着他就抱,眼泪糊了整张脸。

     “小为啊!真是委屈你们母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受苦了!大哥前个月终于平反了,我也终于能把你们接回城里去了!” 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拥抱本就莫名其妙,又听了这一番莫名其妙的话,陆为更是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 文化人打量着陆为这硬朗的身板,破涕为笑:“算了,不提以前那些事了。

    快带我去你家,我去跟大嫂说这好消息。

    ” 尽管对这位叔叔的身份还有所怀疑,但陆为还是带他去了自己家,反正自家一穷二白,完全没什么能让被人坑蒙拐骗的。

     一到家里,这位刚收了眼泪没多久的叔叔再一次哭得不能自已。

     “大嫂啊,你的命实在是太苦了。

    ” 陆为的叔叔,当然也姓陆。

    他告诉过陆为自己的名字,不过那个名字文邹邹的,陆为根本记不住。

    但他记得那天,叔叔在他家里,给他讲了许多关于他爸妈过去的事。

     在陆为的记忆之中,从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一号人。

    所以听着叔叔讲爸爸的事,对他来说无异于听一个陌生人讲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,无非听个热闹,内心能有什么触动。

     文化人不知疲倦地讲了好几个钟头,说到最后,告诉陆为,说在城里给他和他妈留了房子,也能给他在城里找个工作,让陆为过几天带着他妈上城里住去。

     陆为当然没答应。

     他从小生长在这里,小时候做村里的霸王,好不容易吃着百家饭长大,终于懂了是非,在村里有了一片自己的土地,也算扎下了根来,又怎么能说走就走。

     文化人又劝了他好久,可他倔得像牛,怎么也劝不动。

    文化人于是转变了思路,提出:“那我把嫂子接进城里去吧。

    嫂子现在没有自我活动能力,在这里就是等死。

    不如我把她带走,去城里的医院治,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希望。

    ” 说实在的,陆为对这个自幼对他动辄打骂,一言不合就拿着刀砍人的疯妈妈真没有什么母子情分。

    他能在白水村长这么大,这疯妈妈没给他做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