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嗯,他好久没干这档子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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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婚仪式结束已经将近晚上十点,送走客人们,迟威又开车将曲繁漪送回家。

    副驾驶座上,曲繁漪翻来覆去看着手上那枚钻戒。

     看得迟威的心虚了起来:“小漪……”他叫了一声:“这戒指。

    ” “还挺好看。

    你当时哪里买的啊?” 迟威招供:“我托朋友在美国买的。

    就是我前妻……呃不对,我前任说想要个戒指,我就随手买了。

    ” 他说很简练,仿佛也是一场逼不得已求的婚。

     曲繁漪将戒指摘下递给迟威:“行啦,戏演完了,还给你了。

    ” “怎么能说是戏?”迟威蹙了眉头,“这个东西没有用了,你戴着玩吧。

    ” “送我?”曲繁漪震惊。

     “当然,你戴着玩就行,当成普通首饰。

    实在是我昨晚……” 曲繁漪将食指轻轻点在迟威的唇上,示意他不要说下去,语气无耐:“你这种人啊,什么事情都需要人家帮你做的妥妥当当的。

    真是不知道你的前任,是不是也要这么为你费心费力?不过我猜哦,比我更懂事的女孩,一定很少吧?” 她的声音很温柔,娇而亮的,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嗓子。

    曲繁漪的手指有些凉,抵着他的唇,像在逼自己吻她。

    然而她的话却令自己无法接茬。

    迟威只能战术性嘿嘿嘿地笑了一会儿,说:“你最懂事。

    ” 婚已经求了,接下来的就是结。

    当年林珊不屑婚礼的举动震惊了迟家上下,可奈何这个独子跟被下了降头似的,非卿不娶。

    好在“无福之女终究入不了有福之门”,迟威与林珊分手那天,迟家二老恨不得放鞭炮庆祝。

    而自从见了曲繁漪,迟母对她更是一万个满意,按照迟母的指示,这结婚证必须得先领,领了证再考虑婚礼的事宜。

    而证领了也是其次,更重要的,是赶紧把曲繁漪从自个儿的出租房里接回来,纳入迟家的大平层里,享受阔太生活。

     临走之前,迟威又确认了一次:“那你明天搬进来?” 月光照在曲繁漪的脸上,银盘一样。

    她的脸型与林珊很不一样,林珊像是清冷的月亮,而曲繁漪永远暖融融的,是太阳。

     听闻这话的曲繁漪点了点头,清晖里漫上了红晕。

     尽管秋恣宁已经从nugget辞职,但nugget老板仍会为她在院子里的菩提树下最阴凉的那块地方,替秋恣宁留个好位置。

     于是差不多每一个工作日下午,刚刚睡醒秋恣宁都会从新买的公寓里出来,趿拉着步子走到一条街外的nugget,在nugget的院子里点一份brunch,再虚度光阴大半天。

    她喜欢穿一身宽松连衣裙,烫小卷的浓密头发披下来,从后背看像一条毛茸茸的毯子,消瘦的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,里面装着她赖以生存的笔记本电脑、发香喷雾、手帕纸、火机、香烟和护手霜。

    她走路的时候晃晃荡荡,嘴里漫不经心哼着歌——据她说,这样才有女作家的神经质。

     秋恣宁推开nugget的门,此刻店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位客人,然而她常坐的那个位置上,却好死不死坐了一个女人,一个连背影都嗲的年轻女人。

     “她谁啊?”秋恣宁问服务员阿昭,“到处空位,怎么就偏偏坐我那里了?” “没办法,她也看上了你的座。

    我们不好说啥。

    ”阿昭挤着眼睛跟她八卦,“大客户,她未婚夫昨晚刚在我们这儿包场了。

    ” “这么大场面做什么?” “求婚啊!”说道这里,阿昭神色又微妙起来,捂着嘴小声八卦:“但她这求婚挺有意思的,全程她自个儿